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深化工貿行業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通知
安監總管四〔2015〕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近年來,各地區高度重視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以下簡稱標準化)建設工作,切實認識到標準化是適合國情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是企業自主管理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和方法,不斷完善標準化建設政策和法規體系,引導企業自主建立以標準化為基礎的安全管理體系。目前,全國工貿行業標準化達標企業共計23萬多家,為工貿行業的安全生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仍存在部分地區標準化建設認識不到位、工作推進緩慢、企業創建流于形式、外部評審質量不高等問題。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關于推進標準化建設的要求,進一步深化工貿行業企業標準化建設水平,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理解內涵,加大推進力度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深刻理解標準化建設的內涵和意義,理清工作思路,把標準化建設作為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增強推動標準化建設工作的主動性和緊迫性,建立常態化的工作機制,大力推進企業創建,提高企業和區域的本質安全水平。
二、加強培訓教育,全面啟動創建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和培訓力度,使安全監管人員和企業有關人員真正了解標準化作用,掌握建設方法;要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標準化建設的法定責任意識,培育企業自主創建能力;指導推動工貿行業企業全部啟動,通過3至5年時間全面完成創建,使企業建立自主管理的、持續改進的安全管理體系。
三、分級分類監管,執法推動創建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把企業標準化建設與日常監管、專項檢查、“打非治違”等工作相結合,把企業自主創建、年度自評、自評報告公示情況作為分級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有針對性地確定執法檢查頻次和處罰尺度。對未開展標準化建設的企業,加大執法力度,實施重點指導和監管,對其非法違法行為一律依法按規定上限處罰,以執法推動企業主動創建。
四、深化激勵約束,市場引導創建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繼續協調工業和信息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管理、工商、質檢和銀監等有關部門,綜合運用經濟政策、榮譽、信用等激勵約束手段,調動企業自主創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進一步推動企業標準化建設情況與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費率掛鉤,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貸信用等級評定等政策的落實,用市場化的方式,引導企業主動創建。
五、規范考評管理,嚴把建設質量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嚴格的考評工作機制,加強對評審組織單位、評審單位、評審人員的監督管理,著力解決“為取證而取證”、“為達標而達標”造成的現場管理與制度建設“兩層皮”的問題。對自愿申請評審的企業,要嚴把評審質量,嚴禁評審單位替代企業創建、評審走過場、咨詢與評審“捆綁”收費等違規行為。對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牟取不當利益等行為的評審單位和評審人員要一律取消其評審資格,并依法依紀追究其相關責任。
六、扎實持續推進,鞏固建設成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把標準化建設質量作為衡量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標尺之一,按照“五落實五到位”的要求開展標準化建設“回頭看”。監督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抓標準化建設情況、全員參與創建情況、全員崗位達標情況、失分項整改情況、標準化安全管理體系運行及持續改進情況,督促企業及時改正,不斷提升創建水平,全面提升全員的安全生產素質和能力,由“要我創建”向“我要創建、我會創建”轉變。為提升工貿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水平和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堅實保障。
安全監管總局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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